建筑工地施工作业、广场舞音乐震耳欲聋……城市里常常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噪音,尤其是夜幕降临后,噪音严重干扰了城市居民的正常休息。如何来杜绝噪音,还大家一个清静的生活环境,既是市民的呼声,也是职能部门需要去应对和解决的问题。
走访:噪音扰民无处不在,居民投诉多
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,今年1、2季度,市环保局执法支队接到的关于噪音方面的投诉多达681条,目前,所有投诉已经全部办结。
从4月份至今,晚报热线接到关于噪音的投诉20余条,见诸报端的相关新闻有9条。
如晚报4月28日A8版就报道了荷塘区馨香小区,装修噪音扰民的新闻。投诉人严先生午休时,经常被装修噪音打扰,让他感到十分困扰。
又如晚报5月10日A3版报道了贺家土湘苑小区,某门店冷库风机噪音扰民的新闻。文中提到,晚报记者在该门店外感受风机的威力,听到它发出的“嗡嗡”声尖锐刺耳,周边生活的居民确实很受影响。
仅10天后,晚报A9版又报道了河东风光带露天KTV唱歌到深夜的新闻,晚报记者走访发现,风光带1公里范围内,流动音箱有近20个。
最近,晚报热线再次接到河东风光带噪音扰民的投诉,7月15日晚上10时左右,记者来到河东风光带走访发现,从分袂亭至平和堂商场大约1.5公里范围内,风光带上的噪音源头至少有10处。有露天KTV,有大放网红歌曲的广场舞音箱,还有一个民乐爱好者的业余演奏会,演奏现场,两支唢呐的声音在很远都能听到。
按照法律规定,生活区附近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,夜间应低于45分贝。记者在民乐业余演奏会和露天KTV现场,用手机测噪软件测得的噪声数据,分别达55和65分贝。
“风光带上刚刚消停,楼下夜宵摊子又开始接力,每晚都要吵到凌晨1点多,我觉得噪音已经成了我夜生活的一部分,已经习惯了。”一位居住在风光带附近的市民,这样调侃道。
访谈:噪音污染危害大,治理难在哪?
支招:噪音伤身,无需一忍再忍
那么市民面对噪音污染,该如何维权呢?株洲法健律师事务所杨纲律师向市民支招:遇到噪音污染,除了向环保、城管等相关部门投诉外,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杨纲说,如果因为噪音污染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,市民可以通过录音、录像、申请专业机构进行分贝检测等手段,完成取证责任。如果自己或家庭成员因噪音污染而导致身体不适,可以依据医院开具的体检报告,向噪音产生者提出赔偿要求。
杨纲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: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,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;造成损失的,依法赔偿损失。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,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,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,或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、机构调解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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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现行噪音标准:
1.疗养区、高级别墅区、高级宾馆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,昼间噪音不得高于50分贝,夜间噪音不得高于40分贝。
2.商业和居民的混合区,文、教、机关单位为主的区域,昼间噪音不得高于55分贝,夜间噪音不得高于45分贝。
3.工业、商业、少量交通和居民的混合区域,昼间噪音不得高于60分贝,夜间噪音不得高于50分贝。
4.工业区域,昼间噪音不得高于65分贝,夜间噪音不得高于55分贝。
5.城市交通干道两侧区域,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以及铁路主、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,昼间噪音不得高于70分贝,夜间噪音不得高于55分贝。
(昼间指6:00至22:00,夜间指22:00至次日6:00)
在市区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,组织娱乐、集会等活动,使用音响器材,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;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,都是噪音污染,是法律禁止的行为。
记者了解到,噪音的危害不仅仅只是让人心烦意乱,长期处于噪音环境,或将引起身体病理性改变。
省直中医院耳鼻喉科主治医师李建华表示,噪音对人体的危害,主要体现在对听觉器官以及对神经系统的影响,是一个从生理移行至病理的过程,长期处于噪音环境,可能会导致暂时性或永久性听力损伤。噪音反复长时间地刺激中枢神经系统,对有精神疾病的患者,可能进一步加重病情。
面对屡禁不止的噪音乱象,市民不禁要问,噪音污染为何成为城市环境的痼疾?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在认真履行职责呢?
“不是我们不作为,是治噪难度确实很大。”面对记者的咨询,市环保局执法支队巡查大队大队长景钊说。
景钊介绍说,目前,城市噪音主要分为工业类噪音、建筑类噪音、社会生活类噪音和交通噪音四个大类。涉及部门包括环境监察、城管、住建和交警等多个职能部门,各部门之间权力重叠、职责不明的现象已存在多年。接到噪音投诉,是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来执法,还是按照《城市治安管理管理办法》来执法,不同部门有不同的依据。
当前法律关于噪音的相关条款,是基于1996年最后一次修订的内容为主体,到现在已经过去24年,存在明显的滞后性,给环保部门的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。
建宁街道沿江社区书记周需要表示,为解决河东风光带噪音扰民问题,社区工作人员吃得苦、霸得蛮,成效却不明显。由于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,社区工作人员在处理噪音扰民现象时,只能以劝导为主,碰到态度蛮横的,工作人员还只能用耐心换理解。
“有时候今天劝走了,明天又来了,我们只能不厌其烦地劝导。”周需要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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